【金色热线】截至4月中旬,云南省共发放稳岗返还资金7.23亿
云南网讯(记者杨萍)享受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还能再享受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吗?4月23日,云南省就业局局长宣程率队做客“金色热线”栏目,对此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处长张泽斌解释说,稳岗返还是我国家稳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政策,目前我省稳岗返还包括两项政策,一是普惠性的稳岗返还政策,全省从3月份开始,把全省普惠性的承诺稳岗返还政策基本上已经落实了,应返尽返、应兑尽兑。
截至4月中旬,全省共发放稳岗返还资金7.23亿,涉及企业40805户,惠及职工156.1万人,应该说普惠性的稳岗返还政策已经基本结束了。
目前,4月份全省重点开展的另一项工作就是困难企业的稳岗返还,申报的企业要符合正常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的环保政策、产业调整,没有重大的安全事故,同时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19年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亏损或者一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以上,且税后利润较上年度同比下降10%,不属于严重失信和各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僵尸企业的条件。
张泽斌表示,认定符合后,人社部门将安全6个月的当地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给予企业暂时性困难企业的返还,返还资金约是普惠性的10倍左右,所以资金量比较大,但是条件非常高。“如果您的企业符合条件,是可以再享受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的,将来进行一个补差就可以了。”
此外,宣程表示,如果认定为困难企业,除了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外,还可享受其他的一些政策,比如社会保险的免缴,如果大型企业就是减半,一般民营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可免缴社会保险费5个月,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保险都可以免缴。同时,到该缴的时候还可以延迟申报、暂时不申报,或者申报了以后,还可以申请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