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400余万元 五河县原公安局长被提起公诉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固镇县检察院依法对五河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高峰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玩忽职守一案提起公诉。
该案由蚌埠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蚌埠市检察院指定固镇县检察院管辖。 固镇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04.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个人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对人民币589.129818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公共财产损失人民币50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现处于法院审理阶段。
固检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