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保委提示:网购粽子要查看商家“证件”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端午将至,粽子消费日渐升温。6月3日,安徽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食用粽子时要注意“新鲜、安全、科学、适量”。此外,网购粽子时要注意查看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 “持证上岗 ”。

根据《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要持照经营,在进行实名登记、明确责任、审查许可证之后方可售卖。安徽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粽子前注意查看网络食品经营者是否是“ 持证上岗 ”,购买时还要注意是否需要冷链运输和相关运输时间,防止二次污染。

此外,在有证照的线下经营场所购买预包装粽子时,消费者要看清外包装上的标签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SC标识等是否齐全,真空包装的要注意查看是否漏气涨袋。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粽子,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棕叶过于翠绿的棕子,购买时还应注意保存相关凭证。

不论是真空包装类、速冻类粽子或者是新鲜的手工粽子,安徽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过多。消费者要严格依照标签标示方式保存和加工食用,生熟粽子要分开贮存。尤其是一些手工粽子和自己制作的粽子,最好是现吃现买或现包现吃,避免粽子放置过久变质。

对于冷藏或冷冻储藏的粽子,安徽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食用之前应彻底热透,吃剩的粽子不应重复加热超过1次,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此外,粽子好吃但是不易消化,生粽子是要小火慢慢熬了之后才能真正的熟,有心血管、胃肠道疾病和糖尿病人应谨慎食用。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 徐琪琪